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至12月,基于业务需要,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与某医院签订五份医疗器械购销合同,约定由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向某医院出售相关医疗器械,某医院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立即向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付清全款。合同签订后,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均依约向某医院发货,并提供了相应的随货同行单及开具了相应增值税发票,某医院收货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付款义务,经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多次催促,某医院仍未支付货款149947.5元。
调解过程
我中心调解员受理该案件后,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并调查其调解意愿。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代理律师一开始调解意向不大,经调解员劝说,如果通过调解结案可以大大减轻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用于诉讼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听取该意见后表示,愿意尝试调解。
之后,调解员又联系某医院,某医院对货款的事实和数额均无异议,且有较强的还款意向,但因现在某医院财务状况不佳,希望分期给付。调解员立即征求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意见,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同意分期给付,但希望每期给付30000元。某医院认为每期30000元的给付负担较重,提出每期5000元。双方对于每期给付金额的预期差距较大,此时需要调解员作为桥梁耐心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请示公司后,提出6个月完成给付(即每期给付25000元),某医院经过讨论后,提出12个月完成给付(即每月给付12500元),双方的预期正在越靠越近。经过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的反复协商,最终将每期的给付金额确定为15000元。
在调解员的帮助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书。
调解结果
调解书约定:
1. 某医院欠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货款149947.5元。分10期归还,于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每月15日前给付15000元,最后一期货款14947.5元于2025年6月15日还清。
2. 如某医院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任何一期给付义务,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将有权对剩余全部未给付款项及利息(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3.25%计算)申请强制执行。
3.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案例点评
本案法律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通过调解员组织调解,既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也免除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对于货款的事实和数额均无异议,只是对于每期的给付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此时需要调解员耐心沟通,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理性思考,互谅互让,从而达成一致意见。
标题:太原讨债公司阐述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与某医院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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