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的货款已经全部收到!”申请执行人卢某在收到执行案款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太原讨债公司在处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巧妙运用“活封”机械设备的方式,助力被执行企业“造血”,最终被执行企业提前履行和解协议,将50余万元货款全部给付原告,案件圆满执结。
原告卢某与被告方某同为来安国市创业的外乡人,被告方某经营着一家药业公司,多次从原告处采购中药材,一段时间后,经双方核对,方某及其经营的药业公司尚有50余万元货款一直拖欠未付。卢某多次催要无果,将该药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方某一同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二被告分两期支付原告货款50余万元,但第一期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卢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全面查询了被执行企业及方某名下的财产,但仅冻结3万余元,无法清偿全部债务。于是承办法官前往被执行企业的仓库与生产车间,仔细查看企业账目、设备与库存药材,发现该企业虽资金困难,仍有稳定的订单和合作渠道,若能让企业“喘口气”,可全部清偿卢某的货款。
一方面,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亟待尽快兑现;另一方面,被执行企业经营困难,若强行采取查封、扣押,企业将无法按时完成订单,不仅会面临违约赔偿,还可能失去客户信任,彻底陷入绝境。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从双方利益出发,决定对被执行企业名下的生产设备进行“活封”。
同时,结合案情与查封目的,向企业负责人释明法理:“这些设备可继续用于药材加工生产,但禁止进行恶意转移、变卖、设置抵押等损害申请人权益的处分行为,并且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为进一步消除申请执行人的顾虑,承办法官耐心向卢某说明被执行企业当前困境以及“活封”可达到的效果,同时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终,被执行企业及方某当场筹集10万元支付给卢某,并就剩余款项约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一个半月后,二被告又提前向卢某支付了剩余的40余万元货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标题:太原讨债公司讲述在处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巧妙运用“活封”机械设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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